昨天,《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拟稿)》(下称《条例》)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杭州交通”上征求社会意见,两个热点很醒目。
网约车违规运营 一次最高罚款3万
《条例》最大的变化是将网约车纳入管理,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要主动核查车辆和人员信息,保证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
为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要求网约车必须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推卸运输服务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24小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查找失物等事项,相关投诉事项要在受理后7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
网约车不如实提供车辆、驾驶员、运营数据等信息,或线上线下服务车辆、人员不一致的,发现一次最高罚款3万元。
根据《条例》要求,网约车运力规模和运价都实行市场调节,主管部门不做干涉,但也不是放任不管。主管部门因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对网约车实行临时管控。
出租车11月起步价将被打破
针对传统巡游出租车,价格目前还将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过《条例》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灵敏的运价形成机制,适时实行市场调节价。
也就是说,杭州出租车11元起步价有可能被打破,一种可能是效仿网约车,根据客流和车辆数量,动态调整价格标准;一种可能是学习上海,实行白天和夜间不同起步价标准。
传统出租车投放多少,要根据杭州交通状况和大气状况而定。《条例》规定,出租车运力规模要根据社会公众出行需要、公共交通发展程度、城市道路拥堵状况、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控。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采取经营权指标管理等方式进行运力规模动态调控,逐步实现运力规模由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