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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全市3300个湖推行“湖长制”

2017-08-08 08:27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驻绍兴记者 徐潇青 通讯员 钟肖荪

  湖州南浔皇御河最窄处仅约两米宽,这类小微水体在升级版“河长”治理下,水面种植了净化水体的绿植。

  绍兴古有大禹治水,是一座典型的江南水乡。作为浙江省最早探索“河长制”管理的城市之一,绍兴市推行河长制已近5年。在“河长制”基础上,本月起,绍兴又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湖长制”,目前已确定30多名市级湖长。

  日前,绍兴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湖长制”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生态安全。

  绍兴642平方公里的总水域面积中,既有纵横交错的江河,更有星罗棋布的湖(库)。在整个水系中,湖(库)如同河流的“源”和“眼”,上游的“湖”连着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功能区,下游的“湖”连着河道,集中了滞洪、调蓄、净化、水生态修复等功能。它们是绍兴的自然禀赋所在,是世世代代百姓生存的基本条件。

  据最新统计,目前,绍兴全市范围内,共有24个湖泊(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557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3座),2801座山塘。这些湖泊、水库、山塘是河流的源头,不仅关系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而且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之源。

  “原先的‘河长制’,没有完全覆盖这些‘湖’,尤其是一些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绍兴市水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河长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重在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同时,更好地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建设的作用。

  “湖长制”工作机制参照《绍兴市河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湖长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等五大工作机制,推进“湖长制”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根据《意见》,绍兴全市所有湖(库)设置湖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的总湖长。重点湖(库)由市领导担任市级湖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湖长联系部门。重点湖(库)所在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负责人担任县级湖长,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镇级湖长,村(社区)负责人担任村级湖长。

  “湖长制”目标为:到2017年8月底,全市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湖(库)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下水体。到2018年,全市重点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所有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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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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