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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闹市街头大屏幕上曝光“老赖”信息 近一周已有6人还款

2017-05-11 10:04  来源:杭州网 记者 郑舜 通讯员 徐艳

  近日,德清人民法院把“老赖”信息在德清县闹市街头的大屏幕上曝光后,效果明显,部分“老赖”承受不住家人的指责,主动去法院归还欠款。近一周来,已有6人来履行法律义务,还掉了20万余元。

  曝光后被儿子媳妇指责

  “老赖”主动归还欠款

  前不久,德清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名陈师傅,他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扯着嗓门急着找承办法官。“快点!今天我来还欠老刘的4万元,赶快把我的头像从沃尔玛广场屏幕上撤掉。”

  陈师傅说,现在他家里已经闹翻天了,儿子媳妇都骂他。“他们说我又不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人物挂在屏幕上让大家学习,而是欠钱的‘老赖’,真是羞死人了。如果被我村里人看见了,哪还有脸做人!”陈师傅说。

  原来,2014年,陈师傅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老刘告上了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陈师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老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始终未果,陈师傅甚至玩起了消失。

  近日,“德清人民法院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曝光台”挂上了闹市街头的沃尔玛广场LED大屏幕,这个广场在永安街上,平时人流熙熙攘攘。大屏幕上滚动播出60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名单,十分醒目,除了有“老赖”的姓名、住址、头像之外,还有部分身份证号。陈师傅就在这60人中。

  近一周已有6人赶来

  还掉了20万余元

  “这种方式好,亲朋好友都能看到,看‘老赖’们还坐不坐得住!”一名路过大屏幕的市民说。

  很快,陈师傅的姐姐在沃尔玛广场大屏幕上看到陈师傅的照片,她马上告诉了陈师傅。陈师傅听后还有点不相信,在大屏幕前亲眼看到自己在“黑名单”上。看着自己的照片被放大在大屏幕循环滚动,陈师傅顿时觉得非常丢人、难堪,一想到这还会被亲朋好友看到,更是“无法做人”,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经过深思,陈师傅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一口气还清了4万元债务。

  德清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针对少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想方设法“耍赖”“躲债”“跑路”的现象,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其中包括对“老赖”进行曝光的力度。在德清高铁、乾元镇直街、法院大门口等大屏幕上让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目的就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为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谁履行义务,就给谁撤掉。”法官表示,如今这举措已成为威慑、打击“老赖”的利器,隐匿已久的“老赖”纷纷现身法院,积极商谈案件处理事宜,近一周已有6人来履行法律义务,还掉了20万余元,还有6人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及当事人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曝光“老赖”信息

  没有侵犯隐私权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树杨指出,现在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示的“老赖”,大部分情况是长期欠钱不还,或者有还款能力却一直拒绝、躲避执行等。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该规定第四条明确,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只要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院都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像德清人民法院在闹市街头的大屏幕上公布“老赖”的名字、身份证号,并没有侵犯隐私权。而且,法院还将部分数字以星号代替,已留有余地。

  此外,目前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没有规定地址、照片是否为隐私,因此希望对“老赖”信息公布到什么程度,有更细化的标准。

  但需指出的是,“老赖”不能以隐私权为由对抗法院执行,且“老赖”与普通人在隐私保护上有区别,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一直拒不执行判决,对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来说很不公平。

  退一步讲,如果只公开姓名,没有照片、身份证号,有可能对同名同姓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所以,像德清人民法院这样公布老赖信息时,隐掉了部分身份证号,已给被执行人留有余地,没有侵犯“老赖”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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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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