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城镇网 > 城镇即时报 正文

天台法院撒网式寻找“失踪”申请人

2017-02-24 10:12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记者 张梦瑶

  在法院的执行案件中,通常是被执行人难寻,天台县人民法院却碰到了很多“失踪”的申请执行人。为了让执行款早日“回归”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天台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加班加点撒网式寻找。

  2010年,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中,鲍女士及其媳妇许女士和女儿刘女士均受到许某的人身伤害,天台法院判决许某分别赔偿三人共计19870元。在鲍女士申请了执行的同时,许某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许某开始了服刑,意味着案件的执行也被迫中止。

  长期以来,对于未实际执结案件,天台法院始终坚持定期点对点查询,实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状态,其中也包括鲍女士这起案件。

  去年6月,天台法院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该案被执行人许某自出狱后名下又有存款15340元,执行法官庞卫军立即依法冻结存款,并划拨了该笔款项。

  此时,本该第一时间获悉好消息的鲍女士等人却突然“失踪”。执行款有了着落,申请执行人通常是赶忙到法院领钱,但鲍女士等人的执行款长达半年没认领,这让庞卫军非常着急,开始多方寻找申请执行人。

  庞卫军多次拨打鲍女士留下的电话号码,均联系不上,再进一步走访其所提供的地址,也得知那只是租住地,人早已搬离。苦寻无果,好不容易追回的执行款只能滞留在法院。

  去年年底,天台法院对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庞卫军直接联系公安机关,调取鲍女士的户籍证明,走访其户籍所在地三合镇,联系村民委员会,在村干部的帮助下与鲍女士取得了联系,并把执行款交到了鲍女士手上。

  “7年了,我们都失去信心了,没想到法院还这么辛苦找到我们。”得知这笔款项的追回过程,鲍女士深表感激。

  在天台法院的执行案件中,像鲍女士这样“失踪”的申请人不在少数。据悉,通过去年年底执行款大清理工作,该院撒网式寻找,与1800多名“失踪”申请人取得联系,结清涉案总标的达7000万余元。接下来,天台法院将继续开展寻找申请人行动,进一步清理旧案,实现从寻找被执行人到寻找申请人工作转变,用2至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微信分享 关注浙江城镇网微信
编辑:王铮铮

相关阅读

城市观察

【城镇观察】创建“美丽河湖” 浙江打造又一张“金名片”

江南水乡美丽浙江,江河湖泊贯穿城乡。对浙江人来说,故乡的河水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更是心中深厚的乡愁记忆。近日,浙江发布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构建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

Copyright © 1999-2021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