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大会战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夜间电动车守法率、头盔佩戴率管理,凤桥镇安排交警、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等组成文明劝导小组,分别在凤篁公路新康路路口、风启路大桥路路口、大桥路凤南路路口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文明劝导。
此次劝导主要针对夜间上路行驶的电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五类违法行为,要求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文明劝导小组在开展夜间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反光背心由交警中队统一提供,党员干部和志愿者需身着红马甲、佩戴小红帽和小红旗,必要时需佩戴哨子等设备。
自7月30日起实施夜间文明劝导以来,有效提升了凤桥镇两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