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版正式发布,对原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机制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为扶持西湖区重点产业和创业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和拟上市梯队企业“添砖加瓦”。
《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投资原则和要求、基金投资退出、费用和收益、风险控制和绩效考核、附则等。与1.0版相比,2.0版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奖惩措施双向并行,推动优质项目招引
《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通过市场手段平衡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管理人集中资源、资金对优质项目加快投资,提高基金投资效率及收益率。鼓励管理人将区外优质资源、优质项目迁入西湖区,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产业引导作用。
与上级政府通力合作,提升基金影响力
《管理办法》鼓励西湖区产业基金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基金、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此外,新政策参考并吸纳了省市政府产业基金的部分条款,在产业基金具体运作模式方面给予更高的灵活度,以便和上级政府基金更好地适配,进一步助推省、市、区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形成区域合力提升基金影响力。
提供投前投后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产业基金为项目提供投前和投后服务,并与管理人积极合作,开展投融资项目对接等活动,为区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同时,产业基金积极探索组建基金投资联盟,对重大项目与社会资本开展联合投资。
接下来,西湖区产业基金将聚焦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命健康、空天地海、文化创意等战略性产业,继续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为西湖区的企业和优质项目带来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