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通讯员 屠家伟)《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施行以来,众多社区实现了撤桶建箱,在巡查的过程中,看到了有少数居民贪图一时方便,将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在厢房周围,给社区公共环境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在长安镇垃圾分类办指导下,社区宣传员在国庆期间坚守岗位,认真解读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多角度分析、研究条例的内容。社区宣传员们各自发表自己的学习感悟,并简单阐述自己在接下来如何将条例的内容融入到日常社区工当中去。
宣传员们通过查看监控,实时蹲点、督促劝导、落地包跟踪上门、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以各种手段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同时,在非垃圾投放的时间段,项目部成立了巡检小组,对垃圾分类投放智能箱房进行定时巡检,及时清理“落地包”。力争实现垃圾不落地,努力美化社区公共环境。
接下来,各个社区宣传工作者们会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劝导社区居民,让垃圾分类的意识融入到平时生活中,并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崇尚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