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0日讯(通讯员 王诗蕾)《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年来,绍兴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通过数字赋能、宣传普法、联合执法,积极构建分类“投、收、运、处”及源头减量五大体系,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大力推动数字赋能
绍兴市升级迭代,开创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模式,开展智慧平台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过程“数智化”“透明化”;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动态化、可追溯的分类监管体系;依托“智能化设备+人工智能大数据”先行技术,开展小区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试点;以“揭榜挂帅”为抓手,完成市循环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被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项目,并作为模板在全省推广应用。
广泛开展宣传普法
一年来,绍兴市持续性开展线上线下《条例》宣传活动。与媒体开展全方位合作,开设“晚报会客厅”、举行“城管采风”行动等,邀请媒体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与报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720场,受训人员26万人次;组织各类《条例》主题宣传活动701场;分发《条例》宣传册64万余册、宣传海报8000余张,营造《条例》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扎实开展联合执法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区城管部门强化多领域执法,不断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规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刚性约束。深入推动部门协作,联合市场监管、文广旅游等部门,聚焦“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五个环节开展垃圾分类执法。一年来,绍兴市累计办理执法案件5964起,处罚金额共计144.27万元,执法排名提升至全省第三。下一步,绍兴市将持续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突出特色、补齐短板、联合执法,持续聚焦分类“投、收、运、处”及源头减量五大体系,全面深化生活垃圾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