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布了《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助力执源治理的意见》,对自动履行判决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减免案件受理费。法院还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发布诚信履行名单,并将名单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征信部门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探索诚信履行获得更好的社会信用评价。
据介绍,该意见适用于所有民商事案件。机制实施后,8日已经有一位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履行判决后,领走了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镇海区法院党组书记张军斌介绍,目前,一些法院执行案件占比仍然过高,除了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外,通过探索正向激励机制,可以提升自动履行比例,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数量,真正将执行力量集中到切实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上。
数据显示,通过构筑立案、保全、审判、执行、破产衔接机制,今年1至7月,宁波镇海区执行案件新收2417件,执结2297件,同比分别下降2.30%和4.05%。这也是该院近年来执行收案数量首次出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