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黄舒妍)“丽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优良率100%……”近年来,在“两山”理念的指引下,丽水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了生态和经济协同较快发展。
7月25日下午,丽水市召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丽水实践”新闻发布会,丽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兴林向与会记者发布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丽水实践与探索成果。
杜兴林介绍,2019年上半年,丽水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8%,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9%,外贸出口同比增长36.27%,城镇、农村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10.3%和14.2%,以上指标增幅均居全省第一。在谈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的具体做法时,他表示坚持写好 “护绿、革绿、点绿”的绿色文章是重中之重。
坚持“护绿”为本,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探索生态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径。一是强化红线管控。初步将全市75.66%的区域划为限制工业进入的优先保护区,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区占市域面积31.8%。 制定了涵盖一二三产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近五年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4480余家。同时,对标欧盟,制订了最严格的农药化肥安全使用规范,已公布三批禁限用农药目录共106种。 二是严化考核问责。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开展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市委、市政府明确将GEP和GDP双向转化列入县(市、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三是深化生态核算。重点围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进行研究实践,推动构建生态产品、生态核算、生态指标三大体系。
同时,坚持“革绿”出新,联动推进农村产权、金融、扶贫工作,探索“绿水青山”型制度供给的有效路径。一是着眼于“活树变活钱、水流变资金流”。深入推进“林权改革”“河权到户”首创改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和总量一直占据全省一半以上,份额居全国各地市第一,“河权到户”目前已累计完成河道承包312条,每公里河道年均增收达8000元以上。二是着眼于“村里变镇里,村民变市民”。以生态核心区、地质灾害点等为重点,连续实施两轮“十万农民异地搬迁规划”。三是着眼于“农民变股民、资产变资本”。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试行农民住房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度,实行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改造。完成了2727个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220万农民变成了“股民”。目前,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一。
另外,坚持“点绿”成金,建立生态+、品牌+、互联网+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一是做大山地特色生态农业。在全国首创以政府所有、协会注册、国资公司运营模式,覆盖全市区域、全产业、全品类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目前累计销售额达179.28亿元,产品平均溢价率超30%。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制造业。全力推进传统制造业生态化改造,积极培育引进一批以肖特新康为代表的生态利用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三是做精“丽水山居”,推进生态服务业稳步发展。全力打造区域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品牌,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农家乐民宿4418家,今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9.5亿元,实现同比增长20%以上。四是做强“丽水赶街”, 打造全国农村电商示范市。创建全国首个乡镇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赶街”模式,目前全市建设8200余个赶街村级电商服务站, 7个县入选全国电商百佳县,数量居全国第1,赶街模式还推广至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
在谈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进展和成效时,杜兴林介绍到,今年1月,国家长江办正式发文支持丽水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3月15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在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后,丽水市正式印发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形成了“1+10”试点推进体制机制,开展了市、县、乡镇、村四级GEP核算评估工作,5月份完成了遂昌县大柘镇大田村——全国首个村级GEP核算评估,并率先发布核算报告;加快建立生态信用体系,编制完成《丽水市企业和个人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探索建立生态信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编制完成《丽水市生态信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个人生态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丽水市已完成了4宗水电产(股)权交易,交易额达2.55亿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合计金额8950万元;同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各级培训共4期,参训干部400余人。
新闻发布会后,浙江省发改委联合丽水市委市政府召开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建设推进会,会上,丽水市介绍了试点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丽水市还和四川省巴中市、吉林省梅河口市等地签订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交流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