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云灵 通讯员 王凌 王笑丹)屠曼妮,女,中共党员,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从事档案法治工作,至今已有19年。
一直以来,屠曼妮在自己的岗位上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用专业和创新精神推动档案法治事业的不断前行,用汗水和努力为宁波市档案局获得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宁波市普法办“五五”、“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献力。
1998年,浙江省第一部地方性档案法规《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颁布,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屠曼妮来到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部门,开始了她与档案法治工作长达19年的故事。19年来,屠曼妮积极参与档案立法、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本区域依法治档各项工作,这也让她对本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想法。
与宁波档案法治共成长
1998年,《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颁布,法规的宣贯实施成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在领导和同事的带领和帮助下,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屠曼妮参与了制作《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宣传册、编印《档案法制建设》教材、编制第一套档案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组织《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发出第一份档案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
2005年,《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全面修订,从起草修订草案、召开修改座谈会到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上会审议,屠曼妮全程参与,忙碌了几个月……
2000年至今,以《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为核心的宁波地方档案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地方规章《宁波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于2012年出台,20余个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 伴随着档案立法工作的磨练和积累,屠曼妮也在不断成长和进步。
用专业和细致坚守岗位
“印象比较深的是2008年,宁波市档案馆发生一起利用档案过程中的涂改档案违法案件。” 屠曼妮告诉记者,这是市档案馆发生的第一起违法案件,也是宁波市档案局第一次对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没有经验和借鉴,怎么办?
凭着一股热情和对专业的自信,屠曼妮开始着手处理。当时,从档案馆大厅调出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当事人在利用档案时的涂写动作,被涂改档案的原件上也可以看到新添加的笔迹,这两项证据就可以基本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了。但是学法律的她觉得证据还不够充分,既然是第一起案件,就要把它做成一个样板案件。于是,屠曼妮又与约谈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从立案、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申辩到发出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最终结案,每个环节、每份文书甚至每个用词她都认真推敲。屠曼妮说:“同事们常说我是法律专家。其实,专业重要,工作细致更重要。我理解的专业并不单单是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更多的是对问题的专注和对细节的重视。”
19年从事档案法治工作的经历让屠曼妮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想法。档案违法案件虽不多,但因档案带来的纠纷和问题却不少。这些年来,她接到过很多档案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人事档案丢失了怎么办?利用者对档案记载内容不相信怎么办?怀疑档案被篡改了怎么办?如果只是用档案法律法规的条文去处理,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当事人也很难满意,因此,档案法治工作应逐步转向事前控制和纠纷解决。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档案法治工作中我能做的、应该做的真的还有很多”,屠曼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