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为技能人才发“福利”。记者昨日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新出台的《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市将重奖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培育和引进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建立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育引进,对于新培育的高技能人才、从温州市域外新引进的紧缺高技能人才,符合在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津贴目录范围内、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或经市人社部门确认的技能等级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的,将享受最高1000元的岗位津贴,津贴年限不超过3年。对高端高技能人才,将根据不同类别给予1万至30万元的奖励或资助。
《细则》还对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进行完善,包括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等。根据计划,到2022年,全市将建立自主评价和认定省级示范企业10家,市级示范企业50家,并对新建成的省、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认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少于10万元、5万元奖励。同时,明确企业聘任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此外,我市将通过加快职业院校建设、鼓励开展社会培训、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举措,推进职业技能建设。对于技能竞赛获奖者,也可以享受个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