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阳出台《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计划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使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社)数达总村(社)数的80%以上;到2019年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
富阳将从强化财政支持、落实用地政策、扩大金融支持、加大税费优惠、开展结村帮扶等五个方面,对149个村进行政策扶持。其中,区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扶持力度,从2017年起连续三年,区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富阳开展精准帮扶,“一村一策”制订消除相对薄弱村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确定牵头领导、支持项目、发展计划、经营团队等,每年1月底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发展计划提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区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城乡组团年度捆绑考核、专项考核、新农村建设考核以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把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开展指导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富阳注重短期脱困和长期发展相结合,就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不断开拓发展渠道、创新集体经营机制、培养优秀经营队伍等方面落实一系列举措。比如,支持和帮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因地制宜通过资源开发、物业经营、生产服务、村庄建设等途径,千方百计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参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工商企业;支持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委托财政部门管理,基金产生的收益作为相对薄弱村集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