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丽 通讯员 王晨)近日,全国首个区级关爱红十字生命文件《江干区关于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对器官、遗体捐献家庭的关爱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实现由点及面的全方位、全流程人道关爱。
比如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捐献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除给予慰问金外,捐献者还将被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比如对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如需接受器官移植手术,在轮候时将享受合理的优先权;捐献者直系子女入托、入学、转学就近优先解决;根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家庭实际情况,各街道落实每周不少于一次上门家政服务等等。
3年前,来自安徽宣城的董有保的妻子刘苹查出十二指肠肿瘤。去年7月,他和妻子在角膜、遗体和脑器官捐献表上,签上了名字。今年5月1日,刘苹离世,在红十字人员的见证下,老董帮助爱人完成了角膜、遗体捐献,帮她履行了承诺。老董夫妻的大爱义举感动杭城,为了让他们的双胞胎子女顺利就近入学,爱心人士四处奔波,终于赶在开学前帮孩子解决了就学问题。
“现在有了政策的支持,以后其他捐献者子女想在江干区入学,就会很方便了。”江干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
截至目前,江干全区累计实现捐献遗体32例,捐献大器官11个、角膜12只,使11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18人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