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晟)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从11月20日起,杭州市又有105项办事事项所涉及的32项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这些第二批取消的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目前正在公示,完整版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及二维码如下:(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7/11/16/art_1385781_13094699.html)
这次涉及的办事事项,不少都与市民群众的生活关系挺密切。比如补换领行驶证和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再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办理个人养犬许可,不再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申请开通管道燃气,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购买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不再需要提供杭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等。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杭州市按照 “四个一律取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扎实推进公民个人办事事项“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
若市民群众对办理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等进行咨询或办事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