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兰溪市公证处公证人员不惧酷暑,在兰溪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小城镇综合整治中进乡入村,现场办理多起保全证据公证,有效固定相关证据,打消了群众担忧,极大了提高政府公信力,架起群众和政府的“连心桥”。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能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预防今后纠纷提供可靠依据。
7月初,兰溪市国资所辖黄大仙小商品市场的全部摊位到期,必须进行商铺腾空。但是,公告到期后,尚有10多户承租户未腾空。为保护未腾空商户财产不受损失,保证腾空工作顺利进行,市场管理单位申请公证人员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前往市场进行财产清点、证据录像、文书送达等,有效保护了未腾空租户和市场管理方的合法利益,提高了市场管理方工作透明度。
兰溪市黄店镇政府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对60多村民户违法搭建的房屋棚户进行拆除需要保全证据公证。7月20日,公证处工作人员一大早就赶往拆除现场,摄像保存拆前状况。随后,又对近10个小时的拆迁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现场被拆户关于证据保存的疑问进行解答。傍晚结束时,现场有公证员因高温暴晒、汗水浸泡,皮肤晒伤起泡。拆迁户对公证员谨慎的工作方式和认真的态度点赞,也对拆除工作积极配合。
兰溪市梅江镇政府的“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对沿途农户房子进行征收拆除需要保全证据公证。7月24日,公证人员前往保全地点,对5户被征收村民的房屋及周边样貌进行摄像、丈量和登记,固定证据,最大限度降低了征收过程中农户因证据灭失而产生无法举证的风险,解除了农户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今年夏季兰溪市公证处共办理10多起保全证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