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出台了《关于做好镇(街道)、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定量安排学法时间、学法数量、学法内容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召开办公会议时,安排集中学法环节年度不少于5次,且镇(街道)开展学法活动的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25分钟,机关部门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习内容可以参照本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
据统计,今年海盐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结合重点工作,已开展了包括《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内的5部法律法规或规章政策。同时,镇(街道)、部门领导干部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相关专业法规政策自学。
镇(街道)和机关部门的法制机构按照年度工作重点统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计划的学法内容将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各部门工作相结合,将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要用的法规政策等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的总要求,学法内容针对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或突出问题,尤其在依法行政方面“跌过跟斗”的地方进行针对性学习。
据不完全统计,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自文件发布以后自行安排学法内容,业已完成办公会议学法60余次,内容涉及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水污染防治法》、服务开展小城镇综合整治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或指导本机关部门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
开展镇(街道)、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工作明确了宣讲人及学法对象,宣教人员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学法对象则为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同时,明确了办公会议学法宣讲的实用化和精准化,多讲法规政策条文、法律关系及行政执法“以案释法”交流,少做单位工作情况、成绩的汇报。
会议学法活动开展中,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绝大多数单位负责人均对照文件,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授课活动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武装干部的法治意识,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从而充分发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