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以及乱堆放、乱吊挂、乱抛掷危害安全物品等极为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上升到了法律高度,进一步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近日,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连续对两起乱张贴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为《条例》的落地见效开了个好头。
7月14日上午,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公交站亭乱张贴小广告,影响了公交站亭的整体环境。执法人员赶到现场,随即拍照取证,根据广告上写明的店家详细地址,按图索骥找到了店家。店主连忙解释道:“我们只是在小区、店门口、公交站亭张贴几张,以为会没事的。”对此,执法人员耐心地向他解释了新施行的《条例》。店主表示愿意接受教育处罚,并在执法队员的陪同下来到现场,一起清除了乱张贴的小广告。
7月16日,执法人员在丹东街道下半河村周边巡查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正在村里小卖部外墙上张贴一则小广告。执法人员快步上前予以阻止。经询问后发现该男子已多次随意张贴小广告。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名男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清理。执法人员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开出首张乱张贴罚单,这名男子被处以140元罚款。
“以往,对乱张贴、乱涂写等不文明现象很难现场查处,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这些乱张贴的‘重灾区’,非常难管。”对此,该局坚持在加强日常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同时,该局还在中心城区人员居住密集的区域设置便民张贴栏,为市民提供合法的发布平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小广告的蔓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无主非法小广告的清除工作承包给专业的清洗保洁公司,加大清理力度。
据悉,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对非法张贴、涂写、刻画行为,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取证调查和行政处罚,通过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义代罚”、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依法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