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是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海盐县组织开展了农村作风巡察,针对发现的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创新思路、积极整改,探索实行“五清”工作法,即编制小微权力清单、集体账户清理、资产租赁清点、涉农资金清查、利益冲突清除,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权力应当在阳光下运行。海盐县根据村级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开列小微权力清单,帮助村干部厘清权力“边界”。“全县各镇(街道)从村级财务管理、救助救灾款申请等10个方面梳理了一份小微权力清单,同时细化制作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管理等30项权力事项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责任主体、事项办理步骤及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和监督方式,有效建立起权力事项明晰、运作流程规范、过程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海盐县纪委常委钟亚萍告诉记者。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实现一村保留一个基本账户,确保所有村集体资金都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各镇(街道)纪委会同经管站对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辅助账户予以全面清理和销户。为提高集体资产租赁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海盐县结合农村作风巡察工作,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全面清理核实,着重加强集体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将新增集体资产出租纳入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多、项目分布广,容易出现基层干部违规使用惠农资金、涉农补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村级小型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问题。
为此,海盐县纪委联合财政、农经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纪委,采取上下联动、以镇带村等方式开展涉农资金补助和5万元以下村级小型工程专项巡察,指导督促镇(街道)纪委围绕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土地流转补助项目资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等内容向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目前,已发现涉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7个,查处违纪党员干部4人。
值得一提的是,海盐县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两委”主要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干部本人兼职情况、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情况、现有住房及房产等情况进行普查,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不真实或隐瞒不报的,严格落实问责机制。重点清除行政权力冲突、公共资源冲突、职权影响冲突、管理权力冲突等四类利益冲突,消除农村基层的廉政隐患。
“农村基层权力虽然微小,但倘若监管不当,很容易滋生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海盐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施国庆说,“现在,全县整个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针对新一届村干部,我们积极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开展‘五清’专项工作,将农村基层权力关进‘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