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首批“无违建县(市、区)”名单公布,象山县榜上有名,成为我市唯一的省级“无违建县(市、区)”。
去年以来,象山以省首批“基本无违建县”为起点,按照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等标准,巩固成果、自我加压,取得明显成效。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604.9万平方米,完成“三改”491.4万平方米,全县所有镇乡(街道)通过市“无违建”验收。
“拆”“控”“用”三管齐下,集中攻坚标本兼治。去年以来,该县大力开展“蓝色屋面(立面)”、涉港涉海领域违法建筑物、临时工棚、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农(渔)业设施用房等5项专项整治,累计完成“蓝色屋面(立面)”整治630处共69.5万平方米,拆除畜禽养殖场197家共20万平方米,拆除违规渔业码头和黄沙码头22座、涉海违法建筑8900平方米;通过“政策、机制、监督、问责”,实行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每月报告制度,对发现的新增违建确保做到即查即拆,全面遏制;始终坚持拆用结合、以拆促改,最大程度发挥拆后土地综合效益,累计利用拆后土地478.6万平方米,利用率超过85%。
同时,象山将“无违建县”创建与“一户多宅”整治、美丽集镇、“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结合推进,扩大创建成果,提升城乡品质。以“一户多宅”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梳理式改造向城中村延伸推广,真正实现该县490个建制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