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年来,海盐县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坚定不移促转型,攻坚克难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生态文化培养,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两促进、两提升,2016年3月,省发改委等8部门发文同意海盐等6个市(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9月,国家生态县创建通过环保部验收;2017年,正式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坚持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海盐县坚持优化结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三产结构由2011年的7.4︰62.4︰30.2调整至2016年的5.3︰58.4︰36.3,并连续四年获省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考评先进单位,尤其是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晋级全省工业强县“十强”,为嘉兴地区唯一入选前十的县(市、区)。
以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一方面,海盐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新兴产业发展,2016年规上工业实现产值825.7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421.08亿元,占规上工业51%。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累计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11个。此外着力培育特色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物流业、核电生产性服务业、影视文化产业、科技服务业等服务业五大特色产业。
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推进城乡环境改善
翻开海盐县的环境成绩单可见,2016年,全县PM2.5年均浓度为38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81.6%,均位居全市前列;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由2010年的Ⅴ类和劣Ⅴ类占比64%提升至2016年的三分之一断面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并荣获全省治水最高奖项“大禹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背后,离不开“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重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海盐县在治水方面建立健全“河长制”、水质考核和“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施千亩荡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清三河”行动,完成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以上,还承办了全省基层治水工作现场会。在治气方面,强力推进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城市扬尘、油烟废气等“五气共治”,2家热电厂实施脱硫脱硝烟尘改造,累计整治提升小锅炉406台,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541辆。在“三改一拆”方面,完成“三改”1284.5万平方米,拆违654.2万平方米。此外,狠抓生猪养殖转型升级,生猪散养户基本实现全面退养;稳定推进公路、河道两侧洁化绿化美化;实施码头堆场整治,关停73个。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构建江南水乡典范
让绿化清新空气,扮靓城市风光。2011年以来,海盐县新增绿化面积3.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19.43%,建成城市生态绿道37.9公里,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58平方米,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滨海新城获批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
值得一提的是,全县美丽乡村遍地开花,先后建成美丽乡村市级先进镇8个、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4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5个,获评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澉浦镇入选第一批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生态创建亮点纷呈,先后获评全国创建生态文明标杆县,累计创建国家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个,省级绿色学校20所,实现省级生态镇、市级生态村全覆盖。两美建设初见成效,其中在由美丽浙江办及浙江日报社联合主办的2016年度全省“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活动中,秦山街道永兴村文溪坞及白洋河湿地生态修复案例,在最终当选的50家单位中占得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