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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电梯一年困住7000人次 温州出台智能化监测安装“千里眼”

2019-03-07 09:45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记者 叶雄伟 文文刀

  电梯已成为运载人数最多的交通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电梯安全问题日渐凸显。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披露,2018年,他们处理电梯困人故障3500多起,救援7000多名市民。这不仅给大家敲响电梯安全的警钟,也让很多人闻“梯”色变。日前,《温州市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分步安装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一年接投诉和求助18000多起

  2018年3月,家住龙湾区景秀湾花园的陈女士和家人乘坐电梯时,遭遇“电梯惊魂”。陈女士的丈夫凭借微弱的光线找到电梯内的应急按钮。

  “但是这个应急按钮是无效的,上面的很多电话都打不通。”陈女士说,她最后通过96333应急处置中心才得以脱困。

  记者发现,电梯内的应急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紧急联系号码也为空号。

  无独有偶,2018年7月,金先生的妻子就被困在鹿城区藤桥镇青藤家园的电梯内长达1小时之久。

  记者了解到,在涉事电梯内,手机没有信号,无法拨打求救电话。而事发时,小区监控室无人值守。

  显然,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上述小区仍存在较大问题。然而,存在电梯安全管理漏洞的小区绝非个例。

  在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接到至少几十通电话。据统计,自2014年中心成立至今,已累计接到4万多起投诉和求助电话。

  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办公室主任李敏说:“我们(2018年)总共接到投诉和求助电话有18000多起,其中我们处理困人故障有3500多起,救援的人员大概救了7000多人。”

  部分电梯屡修屡坏问题突出

  温州市电梯行业协会会长项超表示,市区小区的配置普遍是两梯四户,甚至有的两梯六户,电梯的运行负荷就比较大,磨损也随之变大。

  在采访过程中,还有不少物业管理人员表示,一些小区的物业费收取不易,只能维持物业的基本运营,在电梯的维护和维保方面投入不足。

  除电梯出现困人故障求助外,涉及其他原因导致电梯安全的投诉也不胜枚举。在鹿城区锦东家园,部分电梯屡修屡坏。而每次维修都要停运半个月以上,这给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解释:“有个配件磨损掉了,会影响这个电梯的使用。”

  瓯海区蓝庭国际小区更为离谱,自2014年交付以来,电梯井内常常出现大面积积水,有时还得动用水泵进行抽水。更值得警惕的是,龙湾益品居二期交付使用仅过了两年,电梯的保险绳就出现严重磨损。记者留意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因素很多,有电梯本身的质量,也有日常的使用,更主要的是管理和维护。而部分小区的电梯安全问题则尤为突出。

  智慧监管计划为何难实现?

  目前全市注册的电梯总量已达6万多台,每年以18%的速度递增。电梯越来越多,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越来越大。

  2016年,温州市质监局联合市住建委出台了《温州市电梯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到2018年底,我市将实现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垂直乘客电梯物联监管系统覆盖率100%,全市有物业的住宅小区覆盖率50%以上,基本形成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中心,电梯物联监控

  系统为终端,互联网云服务为桥梁的大数据物联网络。然而现在离这个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叶升说:“物联网我们目前还在试点阶段,从试点效果来看都是不错的,特别难的就是资金的问题。”

  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蒋成富称,不少业主处于经费等问题的考虑,不愿意配合,“(政策)落地了以后必须要监督,要把责任落实下来”。

  于2018年开始施行的《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载人电梯应当具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智能化监测装置,所采集的电梯运行数据应当传输至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构实施监测分析。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系主任毛毅坚说:“(电梯问题)已经危害到不特定人群的公共安全,那么这里涉及一个问题,这个设备的钱谁来出?”他建议,政府能尽早出台《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实施细则。让电梯普遍安装上“千里眼”。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

  1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温州市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分步安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明确了使用主体负责的原则: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出资配备合格的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能够正常使用,数据传输通畅。

  对于监督检查实施的原则,《方案》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相关单位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安装工作的推进;乡镇(街道)和社区负责做好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安装的动员及调查摸底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实施监督抽查。

  《方案》里注明,对《条例》实施之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载人电梯按以下时间节点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

  1.至2020年底,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在用载人电梯完成智能化监测装置安装、入网,并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2.至2022年6月底,全市住宅小区在用载人电梯完成智能化监测装置安装、入网,并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3.至2023年6月底,力争实现全市载人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覆盖率100%,最终形成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中心,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系统为终端,互联网云服务为桥梁的全市载人电梯智慧监管大数据物联网络。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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