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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6月8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朱聪颖 毛小勇)从江山市城区到凤林镇的桃源村,40多分钟的车程。为了跟踪一家废弃化工企业最后阶段的整治工作,江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严靓日前再度踏上这段已经走过无数遍的行程。
3年多的时间里,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发生在桃源村的一起重大跨省污染隐患,最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得到了妥善解决。记者随严靓来到桃源村,了解这起公益诉讼案件背后的故事。
企业关停
却留下个难题
初夏的桃源村,在稻田与茶园的满目绿意中显得格外恬静。它与江西上饶市广丰区的龙溪村毗邻,而一家坐落于两省交界位置的化工企业,曾一度威胁着这里的美丽和安宁。
桃源村村民管孝成的家距离华龙化工有限公司废弃厂区不远。“那时候,只要稍微靠近这里,就会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每每从厂区附近经过,管孝成总会想起当年的窘境。
2014年,在村民的强烈反映和多次投诉下,这家化工企业被关停,企业主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停产之后,巨大的厂区内还遗留着大量危险化学品。
“谁也不知道这么大的厂房里存放着什么东西,更担心哪天会发生意外。”村委会主任徐登高告诉记者,那段日子里,这个大门紧闭的厂区始终是自己和村民们挥之不去的心病。
在严靓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废弃厂区所在地,这里空空荡荡,如今已闻不到什么异常气味。严靓说,这和她在化工厂停产后不久,第一次上门调查时所看到的狼藉景象已大不相同。
往前走十多米,严靓提醒:“我们已经进入江西了。”记者发现,这座厂区一分为二,大部分位于江西的龙溪村地界内,同时占用了一部分桃源村的山林地。因为这样的特殊位置,给危化品的后续处理带来了难题。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江山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组织对华龙化工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化工原料及槽罐进行检测、处理。
两省携手
共破监管困境
“卅二都溪是钱塘江的源头之一,就从废弃厂区几十米远的地方流过。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危化品泄漏,就会迅速流入这一水域,后果不堪设想。”从接到村民举报伊始,江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朱伟就一直关注这一事件的处理进展。
江山市环保局与市林业局森警大队、市安监局等部门多次前往现场勘验核查,摸清了这批危险化学品的成分、数量。之后,江山市环保局专门向广丰区环保局去函,要求该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查和依法处置,有效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遗留危化品的处理难度大,难以找到合适的处理机构,而已经陷入重重债务的企业更无力支付后续处理所需的巨额资金。地跨不同省份的两个区市,又涉及多个相关行政部门,尽管两地针对遗留危化品处置多次协调沟通,处理进展依然时有停顿。
朱伟告诉记者,江山市环保部门一直希望能够及早解决这一隐患,却苦于对这家广丰区的企业没有行政处罚权限,只能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有限的整治。显然,此时迫切需要更为高效的两地协调联动机制和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提供支持。
随着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在我省正式启动,处置工作走上了“快车道”。根据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7月1日,江山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指出华龙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危化品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两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作为我省首例消除重大跨省污染隐患的公益诉讼案,一石激起千层浪。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启动以后,检察机关的监督有了更强的法律刚性,发挥了强劲的督促和推进作用。“这为推动环境污染隐患的解决,增加了可靠的保障。”江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推动整治的法律依据更加坚实,我们解决这个难题的信心也更足了。”据朱伟介绍,检察建议发出以后,两地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赴遗留危险化学品原生产企业调查核实,并责成两家供货企业限期回收各自的副产品。
与此同时,江山市检察院为了通过诉前程序解决问题,多次协调江山、广丰两地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对接,建立跨省联席会议、联络员等常态化机制,督促制定处置方案,使得后续处理进展大大加快。
绿色发展
公益诉讼显力量
经过近四个月的共同努力,华龙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遗留的危化品终于全部清理完成。
潜在的污染源清除了,桃源村吃下了定心丸,发展翻开新篇。徐登高告诉记者,这个地处偏远的小村子,环境良好,这里出产的绿色农产品是远近闻名的走俏货。“如果没有可靠的生态环境保障,这一切无从谈起。”
“身边的问题实实在在得到解决,这是老百姓希望看到的。”严靓希望,通过这一次的努力,能让公众更加广泛地知悉和认可公益诉讼,从而为公益诉讼工作带来更加坚实的支持。
朱伟手头的工作还没有停:废弃厂区内的生产设备需要拆除,占用的山林地需要尽快复绿。目前,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已经拨付当地,对这处“伤疤”最后的修复将尽快启动。广丰区与江山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机制正在进一步完善,为今后处理类似的问题提供了保障。
“江山桃源村的案例,给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也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的范例。”据衢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詹金峰介绍,前不久,衢州市检察院还会同该市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加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各有关行政机关将坚持全面、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与检察机关立足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开展。
江西华龙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的处理,让江山桃源村村民第一次听说了“公益诉讼”,也让他们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
用村民的话说,生态环境问题最怕“没人管”“没法管”。其实,不光是生态环境,还有不少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领域,群众也有“没人管”“没法管”的担忧。公益诉讼,可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回顾公益诉讼的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律师自发,到本世纪初社会组织等主体介入,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可以说真正按下公益诉讼“快进键”的,是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正是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刚性,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