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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季度教育培训类投诉同比上涨135%

2018-04-11 08:14  来源:杭州网 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消费者曹先生向武义县消保委反映称,近期发现他的孩子正在上早教课的宝宝王国早教园招收4岁的宝宝入园(3岁以上为幼儿),曹先生怀疑该园超范围经营,随即向消保委反映情况,要求查处该园是否有营业执照,且是否超范围经营。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为武义贝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教育中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该公司涉嫌擅自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

  这是今年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中的一个缩影。根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第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接受消费者投诉5015件,受理50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0万元。

  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03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0万元

  根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15件,受理50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0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为57件,加倍赔偿金额达到9万元。

  按投诉性质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投诉质量问题的占到37.69%,投诉售后服务问题的占12.11%,其他问题占12.01%,合同问题占11.62%,虚假宣传问题占9.28%,价格问题占6.53%,安全问题占5.89%,假冒问题占3.42%,计量问题占0.95%。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其他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1%以上。

  其中,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2344件,这当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610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6.02%,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食品类及交通工具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全省消保委受理服务类投诉2193件,销售服务类投诉115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2.71%,其中网络购物1100件,占销售服务的95.15%,销售服务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生活与社会服务、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与物业服务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教育类投诉同比增长135%

  消费者应注意机构资质、宣传是否属实等

  今年年初,消费者朱某在丽水万地广场三楼的巧虎专柜花费1560元购买了一年十二期的儿童套餐(包括早教课程、玩具、视频教学等),购买时店家承诺使用三期可无条件退订。使用该套餐服务三个月后,消费者不想再继续使用,要求店家退还剩余费用1150元,却被告知要求返还当初该店所赠送的礼品才可退款。

  此前,消费者刘某在U赞体育花4900元为孩子报名学习游泳,报名时承诺9月开课。但拖到10月才开课。由于课程冲突导致刘某的孩子连一次游泳培训都没上过,与经营者协商退费事宜被拒绝。后经丽水市莲都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学费。 

  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存在的消费维权问题也日益突出。一季度全省消保委受理61起教育培训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上涨135%。主要集中在售后退费难、虚假宣传、缺乏经营资质等方面。如一些培训机构消防不过关、教学场所或师资不达标等原因无法达到审批要求,便打起了行业“擦边球”,以教育咨询公司或文化公司的名义申请注册,举办文化艺术形式的辅导班、托管班、培训班。但此类培训机构虽然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更有部分机构存在无照经营现象。

  此外,预付式消费同样也在教育培训行业普遍存在,而培训机构卷巨款跑路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很多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编造教师学历、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内容误导消费者。培训开始后,培训机构没有经过消费者的同意,随意更改课时、更改老师、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消费者因此得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对此,省消保委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从立法上明确培训机构的准入问题,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培训机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建立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机构加大惩处力度等。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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