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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三批 我省51家单位上榜环境违法“黑名单”

2017-12-20 11:3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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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美丽乡村

  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近日,省环保厅公布2017年度第三批环境违法“黑名单”,包括杭州源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慈溪恒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共51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上榜。

  截至目前,我省已公布三批共102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环境违法“黑名单”是什么?

  从去年8月22日起,我省开始实施《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制度。

  “黑名单”实行动态更新,设区市环保主管部门将所辖区域认定的“黑名单”信息,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省环保主管部门。省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省本级“黑名单”的认定、全省黑名单信息的统一汇总、发布。环境违法“黑名单”每季度公布一次,由省环保主管部门通过“信用浙江”网站、门户网站、“浙江环保”官方微博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环境违法“黑名单”,已列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由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与发改、经信、财政、税务、工商、质监、安监、海关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建立通报机制。

  什么样的单位会“上榜”?

  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出了会被纳入黑名单的13类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查处的;一年内因故意造成的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污染天气拒不执行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等。

  从今年我省公布的上榜“黑名单”单位的违法事实分析,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干扰、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自建等成企业上榜的主要原因。上榜单位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受限制。

  别慌!被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业,有一次“信用修复”的机会。在环境违法“黑名单”信息公布6个月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认为其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可向作出认定的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的申请。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违法企业还要选择门户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介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然后由作出认定的环保主管部门在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修复的决定,并上报、报备给其他相关部门。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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