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女士的商铺位于广场1层
“2015年底,我就买入了金沙码头奥莱公园广场的商铺。然而开发商无故逾期交房近半年,还拒绝赔偿违约金。”市民龚女士向金报热线投诉,说花了200多万元,结果买了一肚子气。为了弄明白事情来由,本周五,记者跟随龚女士,前往金沙码头奥莱公园广场。
200多万买入商铺,开发商逾期近半年才交付
这是一个大型一站式的商业综合体,位于高新区梅墟街道江南路与梅墟路交叉口。
龚女士说:“这个广场位置比较好,再过去3公里就是高新区核心位置,建成后人流量应该不错。”记者看到,整个广场外部已装修完毕,但内部商铺还在装修。
龚女士的商铺在广场5号楼1层235室,面积40平方米。她告诉记者,自己当初冲着商铺广告里说有42%的收益去买的。“我把积蓄拿出来,加上女儿给的,一共凑了200多万,全款买进这个商铺。说好今年1月交付,结果开发商拖到了6月底,才通知我们办交付手续。”
龚女士说,广场开发商是宁波天伦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当初和开发商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7年1月25日前将商铺交付,若逾期,开发商要支付一定比例违约金给业主。交房逾期后,龚女士等七十多个业主陆续去找开发商,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都被开发商一一拒绝,理由是业主签了委托租赁经营管理协议,就不能提维权要求。
为何有这样一个说法?同是业主的上官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买商铺时,业主同时与一家商管公司签订委托租赁经营管理协议。“开发商当时要求,买商铺就必须签这个协议,不签不卖。”
开发商认为违约金应由管理方来商谈,跟业主没关系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设置在广场的交付组。
为何会交付逾期?工作人员说,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引进了品牌方奥特莱斯。因为奥特莱斯提出新的改建要求,施工就拖了下来,因此造成商铺交付逾期。
既然已经出现交付逾期,那为什么不按照合同担责?
交付组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金沙码头奥莱公园广场商铺采取返利托管的售卖模式,即龚女士将所购商铺委托给宁波亿嘉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经营和管理。管理方每年替龚女士管理商铺并使其产生收益,然后按一定比例将收益打入龚女士账户。双方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15年。按照双方委托租赁管理协议的约定,从交付日期起,管理方就要向龚女士支付收益。而前两年产生的收益,已经由开发商通过房价减免形式返还给了龚女士。“这件事说白了,龚女士只要签了委托租赁管理协议,除了能享受收益外,其他权益都出让给了管理方,商铺因延期交付产生违约金这种事情也是由管理方和开发商来商谈,跟龚女士没关系。”
●律师说法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龚女士签订了委托租赁管理协议,开发商就可以免去逾期交房的责任了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嵇思涛律师。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代表了两个法律关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除发生不可抗力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开发商出现房屋交付逾期就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买受人违约金。而委托租赁管理协议是指受托方对产权进行管理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和房屋交付时间和赔偿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因此不应该将两者混为一谈。
本事件中,开发商已经产生逾期交房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龚女士支付赔偿金。如果开发商再次拒绝,龚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