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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困难群众有了补充健康险 低起付标准让更多人受益

2017-07-29 10:39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王永恒

  浙江在线7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王永恒)近日,摆脱疾病困扰的郑银海,领到了健康保险赔付的6675.62元。

  郑银海是衢州柯城区九华乡上清村人,是困难低收入农户。今年4月,郑银海被查出患有大肠穿孔、破裂等病症,住院共花费约11.7万元。经过医保统筹和大病救助后,原本还需自负2.2万元,因为参加了补充保险,又报销了30%,即6675.62元。郑银海最终自付费用为15576.45元,自费比例降为13.26%。

  柯城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低收入人群医保外费用补偿的创新试点,由政府出资为全区1.4万低保人员及低收入农户巩固对象提供补充保险,当年累计住院个人医保外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起补、分级累进,最高赔付30000元,形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健康保险”四位一体的模式。

  2016年,柯城区对全区低收入群体做了详细分析,确定了健康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二级以上残疾对象、优抚对象等,并为他们建档立卡。

  保费收多少,报销比例怎样确定?为此,柯城区提取了近两年全区免缴对象住院的相关数据,测算出低收入人群补充保险保费。其中年度医保外费用人均保险费68元、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障报备保险费100元,下浮65%,人均保险费为35元、保险公司运维费用17元,最终确定低收入人群补充保险保费统一为每人120元,保险周期为一年,期满续保,所有对象保单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通过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但是,部分群众负担依然较重,3万元左右的起付标准对他们来说仍是较高门槛。”柯城区扶贫办主任何国忠介绍,由于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不同,用药存在不可报销科目,困难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依然存在。

  而按照柯城区创新试点的健康保险规定,参保对象当年累计住院个人医保外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采取按低比例起补、分级累进的原则进行补偿,最高赔付30000元;特殊病种费用补偿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住院医保外费用1000元,可以报销10%,2万元及以上可以报销30%,最高报销3万元。”何国忠说,较低的起付标准将让更多困难群众因此受益。

  为了让这项健康保险发挥实效,柯城区给每一位参保对象发放了保险告知书,告知书中详细说明了保障内容、保障期限及理赔须知等相关事项,让参保对象及时了解参保情况、享受应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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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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