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通讯员 王晓斌)今年以来,湖州市建设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及新市民、青年人安居宜居需求,以“湖有安居”共富班车为抓手,通过做强公租房兜底保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积金政策体系,持续降低目标人群居住成本、提升居住品质。
截至9月底,年内累计发放公租房补贴6541户,完成年初设定5000户任务的130.8%;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5万套,完成省建设厅设定年度3万套目标的122%;累计新增非公企业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12万人,完成年初设定2万人任务的106%;累计为4856户非公企业职工家庭提供公积金贷款22.02亿,完成年初设定提供12亿公积金贷款的183.5%,群众获得感有效增强。
湖州修订出台了《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了公租房准入条件、提升了补贴标准。将未婚人员申请公租房年龄从30周岁降至28周岁,取消家庭成员户籍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湖时间限制,放宽学历、职称等要求。出台了《湖州市低收入困难人员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意见》,民政部门认定的四类低收入人员满足条件可申请免缴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首套公积金贷款享受优先发放、全额贴息。并面向“三孩家庭”推出公租房申请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三孩家庭未达低收入家庭标准,可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或发放租赁补贴,享受优先实物配租资格。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高限额上浮20%;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上浮50%。经测算,额度最高可达84万元,比普通职工、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最高贷款额度还高14万元;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最高可提2250元,比普通缴存职工高750元。
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房工作加快推进。积极向上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补助和银行信贷支持,全市已申请到位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5亿元,4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授信7.42亿元,已发放5.02亿元。通过存量房源转化、新建项目开工等方式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36个、房源3.65万套,已入住新市民、青年人1.3万。正在制定市人才房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打造人才房蓄水池,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共有产权制度。安吉全省首推“土地出让、国企承建、按份共有”的人才房共有产权模式,自今年7月推行以来,申领购房凭证370人,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148套,有力促进了湖州引才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