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5日讯(通讯员 王晓斌)“湖有安居”共富班车聚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多层次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的安居宜居需求,通过加强公租房兜底保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系列“组合拳”,切实减轻不同群体的租房购房压力。
自共富班车发车以来,已累计发放公租房补贴5694户,建设筹集保租房2.8万套,为3843户职工家庭提供公积金贷款14.68亿元,新增非公企业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达到1.4万人。
近年来,湖州积极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为城镇低收入和“双困难”家庭兜牢住房民生保障。随着公租房管理要求的持续提高,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同样需要与时俱进。近日,湖州公租房管理有了新标准,刚发布的《湖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从准入条件、分类条件、保障标准、配给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为实现各类住房困难群众依申请“应保尽保”,湖州在准入条件方面,对未婚人员的年龄要求从原本的30周岁降至28周岁,对已婚人员则是取消了申请家庭中其他家庭成员的户籍限制,和对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浙江省居住证》5年以上的时间限制,并在放宽学历及职称要求的同时,增加了生活用车辆价格条件、人均货币财产条件等家庭财产要求。“我们还在保留人均最低保障面积18平方米的基础上,取消了一户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的限制,同时增加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要求。”
除此之外,《实施细则》还对保障家庭分类做出调整,将一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保、特困家庭,二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边、支出型贫困家庭,三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四类保障家庭仍为除一、二、三类保障家庭以外的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并在保障标准和配给管理上增强保障力度,其中实物配租方面把低边、退役军人两类家庭纳入优先保障家庭名单,租赁补贴方面则是将三、四类保障家庭的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11元和8.8元分别提高至12元和10元,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8.8元增至10元,发放频次也由原来的每半年发放一次调整为每季度发放一次。
去年开始,湖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与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和‘双困家庭’的公租房保障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在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湖州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前三年期认定为主、后两年新建为主,通过“转化一批、改建一批、新建一批、统筹一批”四种模式,计划在2025年底前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万套,其中今年年底前计划筹集到3万套(间)。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补助,与5家金融机构达成金融信贷支持战略合作,并与财政、税务、供水、供气等部门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催生出一批实惠优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接下来,湖州将持续深化完善租房保障体系,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致力于让湖州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