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8日讯(通讯员 毛震海)在不久前公布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名单中,南浔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榜上有名,成为全省59家“枫桥式”司法所之一,这也是南浔区首家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据悉,开发区司法所位于南浔镇常增路456号,现有工作人员6名,所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大厅、24小时法律服务超市、“水乡情”工作室、“周桂珠”律师工作室等品牌工作室及调解室、矫正宣告室、集中教育室、谈心谈话室等7个功能室。
近年来,开发区司法所针对辖区企业多、外来人口多、平台拓展多、征地拆迁多和社会矛盾多等“五多”问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创新运用“三心三理”工作法,建立“一所三会”“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超市”的职能作用,依托“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着力打响基层司法品牌,“小司法”实现“大治理”。
“这是根据双方意见给出的调解协议书,请你们都看下,没意见的话,签好字根据上面的协商结果履行了。”日前,在该区木门行业协会会长郭健及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平新的多次合力调解,一起时隔近一年的经济纠纷被圆满化解。原来,沈某一直租用薄某夫妻的厂房做整木家具生意,去年6月中下旬,厂房被拆除后,双方就厂房租金、变压器及厂房拆除中消防环保设备补偿款等费用无法达成协商一致,引起纠纷。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当地木门行业协会介入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根据双方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一致。
这起经济纠纷的化解,正是开发区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剪影。去年以来,开发区围绕“最多跑一次”目标,整合“四平台-中心-网格”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矛调分中心,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累计无差别受理事项253项,帮助特殊群众代办各类事项300余件,3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成功就业,14人期满解矫顺利回归社会,不断擦亮群众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