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3日讯(通讯员 黄晓琳)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是临安区村级组织运行规范的起源地,2020年在推进美丽城镇项目建设的同时,河桥镇对村级组织运行规范进行了完善和提升,为推进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思路,让治理美优势愈加凸显。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的决策,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路径之一。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乡村治理探索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始终屹立。河桥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促发展,先后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特色党建服务队等,结合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对村级财务、事务、党务进行规范,助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河桥镇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共七章,分别是总则、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监督问责和附则,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临安市镇(街道)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制定完成。
自村级组织规范运行以来,河桥镇泥骆村、蒲村村、秀溪村相继被评为浙江省善治示范村,浙江省万民好党员、浙江省垃圾分类百强村等荣誉称号不断涌现,又成功创建“古韵河桥”3A级景区,村级组织运行规范的成果遍地开花。
2020年河桥镇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要求,依照美丽城镇建设中对“五美”的标准,对村级组织运行规范进行了完善,修订后的运行规范将成为村级组织运行的新规范,成为乡村治理的新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