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养老金水平再度提升!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部署,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如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此外,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部分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据悉,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