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晶晶 通讯员 胡茂华)近日,杭州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四次复查。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全国城市节水最高荣誉,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前置条件和必须具备的“门票”,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项目。
2002年,杭州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节水型城市”。按照相关要求,每4年复查一次,2006年、2011年和2015年杭州已三次通过复查。
今年是第四次复查,并首次将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和钱塘新区纳入考核范围。
据杭州市城管局公用中心介绍,2018年杭州全市用水总量32.47亿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6.67%。
杭州目前已累计创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287个,省级节水型单位17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87家,其中五大高耗水行业企业覆盖率达73%。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差别化水价等制度,市区月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已全部纳入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占非居民用水总量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