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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不是废纸切勿随意处置

2017-08-24 10:51:17 来源:浙江在线 

  2014年11月,某市档案局到该市一市级单位进行年检,未看到2001年之前的财务档案。市档案局随即要求该单位说明情况,并查找档案去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情况梳理和档案查找。原来该单位2001年前单位会计由临聘人员担任,后临聘人员离职,但离职时未进行财务档案移交。2001年之前的财务档案一直锁在资料室一个移动铁皮箱中。2013年,该单位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将该铁皮箱连同里面的财务档案当做废弃保密物品(资料)一起送往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场所。情况摸清后,市档案局要求该单位立即进行追回和补救。幸运的是,在销毁场所找回了还未处理的铁皮箱及财务档案。

案例13.jpg

  点评:档案是记录历史的重要资料。任何损毁、丢失档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均是责任主体,都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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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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