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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明确乡村建设十“宜”十“不宜”

绍兴·柯桥区

2018-11-27 15:0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沈晶晶 区委报道组 马钦华

  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沈晶晶 区委报道组 马钦华)日前,在绍兴市柯桥区2018年度“五星达标、3A争创”乡村建设项目联审现场,63个村庄申报的334个项目,有9个被否决、26个被驳回,包括在村中新建景观瀑布、在水塘底铺石硬化、在道路两侧建造420米围墙等。

  否决与驳回的依据,正是柯桥于11月13日出台的乡村建设十条原则。联审组认为这些项目与十条原则中规定的“宜自然水岸护软坡,不宜勾缝浆砌毁生态”“宜庭院通透亮风景,不宜高墙围挡阻视线”等原则不符,易破坏乡村生态与乡土风貌。“推出十条原则,并以此为导向评判项目,是柯桥乡村建设从更注重投入和建设转向追求自然生态、个性特色的标志。”柯桥区农办主任祝安钧说。

  作为浙江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近年来,柯桥十分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在改善村庄发展面貌的同时,也出现了“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的弊端。随着打造大花园、建设景区村等新目标的提出,乡村为美而美,过度追求表面形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例如,一些村庄在农房外立面改造中,过度使用见效快、价格贵的墙绘;一些村庄在装饰选材上喜用原色不锈钢、PVC塑料等;还有村庄简单模仿城市建草坪、广场、硬化停车场,破坏了村落格局,也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为此,柯桥在去年提出的忌建大公园、忌修大标志、忌种大草坪、忌铺大理石等“七忌”基础上,更系统、更详细地列出十条原则,在建筑材料、景观节点打造,村庄绿化,水域治理等方面,明确了10个“宜”与10个“不宜”,着力守护乡土本色。

  一场“围墙革命”随即在安昌街道大山西村兴起。村两委拆掉村部大院10余米长、2米高的围墙,种上花草树木,改造为绿篱景观。大院前的空地也摇身一变成了共享停车场,引得村民纷纷点赞效仿。村党委书记徐志连说:“围墙一拆,风景美了,干群、邻里关系近了。”

  如何保障十条原则的实施效果?柯桥“五星达标、3A争创”创建办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有村庄建设项目都需上报统一平台,经乡镇、创建办初审后,发放到国土、林业等17个职能部门再审,最后由部门与乡镇联审,每一环节都以十条原则为导向。此外,每年年底,区里按10%的比例对项目进行抽审,若不符合十条原则,当年全部奖补资金下浮。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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