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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市民捡了一只大鸟 原来是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8-05-31 10:03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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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31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包佳)“你们快来看看,这么大一只猫头鹰,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5月30日,记者接到热线,一只体型巨大的猫头鹰被“捡”到了庄市市场监管所。
  光看外表,这只猫头鹰比普通猫头鹰体型要大出一倍,耳羽特别发达,像两个小天线似的竖立着,眼珠呈淡黄色,盯着人看的时候一眨也不眨。
  “我在家附近看到它一动不动,就先把它捡回来,送到这边了。”市民王先生家住澥浦,5月29日晚他外出时发现有一只大鸟,当时他初步判断是一只猫头鹰,想把它放生,可是附近又没有密林,只能听从朋友的建议送到了庄市市场监管所。
  记者随后拨通了宁波镇海区森林公安的电话,说明情况后,他们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民警现场辨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它体形硕大、威猛无比,别名恨狐鹰,俗称大猫头鹰,是中国最大的夜行猛禽之一,它以昆虫,小型鸟类和鼠类为食,分布在浙江省大部分林区以内。
  “雕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捕捉、贩卖雕鸮的行为会构成犯罪。”镇海区森林公安民警孙锦波说,人类和野生动物是共同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市民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人为去干扰它栖息的环境,一般来说野生动物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更不要出于好奇心随意将野生动物带回家擅自饲养。不打扰,就是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假如确实发现野生动物有明显受伤及失去自主行动能力的情况,可以及时向森林公安求助。据了解,目前,这只野生鵰鸮已被森林公安带走,打算晚些时候放生到鲜有人至的山林中。

编辑: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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