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8号)

2020-02-04 13:56:59  来源:嵊州发布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8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嵊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省、绍兴市和本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村组、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嵊。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编辑:徐光

城市观察

【城镇观察】创建“美丽河湖” 浙江打造又一张“金名片”

江南水乡美丽浙江,江河湖泊贯穿城乡。对浙江人来说,故乡的河水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更是心中深厚的乡愁记忆。近日,浙江发布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构建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

Copyright © 1999-2021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