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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容错免责机制护航“最多跑一次”

2018-10-18 08:24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驻绍兴记者 徐潇青 通讯员 徐学峰 斯羽

  诸暨市出台《诸暨市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履职担当免责办法》以来,已有11名干部因符合容错免责具体情形,被从轻或免责处理,还有69名改革实绩突出干部被提拔重用,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如今,诸暨初步建立“1+X”容错纠错机制。“1”即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履职担当免责办法,“X”即围绕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专项改革领域,制定出台的“X”个容错免责办法。

  诸暨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将容错纠错办法作为重点改革领域的一项配套制度,同部署、同调研、同步起草发文,“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哪里,容错纠错就配套到哪里”。

  “容错”+“最多跑一次改革”=99%以上的办结率

  “通过这次容错的实践,我们在下次办理的时候可以更加放开手脚。这其实说到底是为了方便办事群众。”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王颖直到最近算是松了一口气。

  几天前,诸暨市某装饰工程企业在办理商事登记时,缺失了一份环保节能材料,经办人王颖认为符合登记条件,可以事后补齐,就直接给予了登记,让企业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事后,负责审核环保节能材料的经信局将此事反馈到了公共服务中心。

  于是,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和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子窗口来核查这个存在疑议的审批事项,核查后认定符合要求。

  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诸暨市配套制定关于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执行容缺受理制度过程中,因企业、群众失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而导致一定失误或偏差的”等情形属于容错免责范围。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规定,认为符合免责条件的需在启动问责程序后三日内书面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对容错纠错具体情形实行动态分析,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偏差失误,采取补救措施,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应对。

  得益于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诸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达到了99.6%,群众对改革满意率达到99%以上,诸暨市总体政务环境指数位居全省第二。

  “容错”+“企业承诺制”=立项到开工只需15天

  近日,浙江合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很开心,因为只用了两周时间,就在浙江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拿到了项目落地批准文件,“以前根本不敢想象审批过程可以压缩到这么短”。

  今年初,诸暨市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目标是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立项)到开工最多15天,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实行企业承诺制后,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很多程序都前置了,这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状况。”诸暨市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坦言。

  而一份《诸暨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文件让一线的基层干部吃了定心丸。

  因为,《实施办法》明确了8种可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包括为探索推进“多评合一、多审合一、测验合一”等创新性工作,实行流程优化、材料减少、容缺受理等措施而造成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因申请对象故意隐瞒欺骗、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承诺的或者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认真履行第三方责任,致使工作人员在项目前期筛评、审查审核、后续监管等环节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而产生工作失误或偏差的;因企业原因未及时兑现承诺或未按承诺履约,在相关人员正常履职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仍造成一定损失的,等等。

  为防止干部片面追求速度而不讲规矩,甚至出现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6种需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

  改革以来,已有29个项目上报启动前期筛评程序,首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6个承诺制示范项目基本实现从土地摘牌到开工建设最多30天,其中从取得土地(立项)到开工建设最多15天。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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