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600052.SH)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拟作价15.38亿元向广厦控股转让所持天都实业100%股权的相关事宜予以回应。上市公司“浙江广厦”正式兑现三年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决定。
事实上,“浙江广厦”作为上市公司,旗下房地产业务原本仅剩杭州天都城项目,此次交易,记者可以简单将其解释为:上市公司“浙江广厦”将天都城项目以15.38亿元的价格看,卖给了“广厦控股”,且广厦控股将以现金进行支付。
根据说明会,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广厦”的控股股东仍然为 “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也仍为楼忠福,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但是此交易仍然引发了市场质疑:
1. 杭州天都城项目自2016年起就是“明星楼盘”,上市公司为何放弃如何优质资产?根据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数据,2016年销售2115套位列杭州市区楼盘销售套数第二,2017年销售1810套夺得州市区套数销冠,两年成交金额近48亿。2018年至今,天都城累计销售373套,金额约9亿。
2. 虽然2015年浙江广厦就提出三年内退出房地产行业,但这三年间上市公司并未成功开拓“有发展潜力和增长空间的新领域”,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受到影响吗?
3.退出房地产市场的企业不罕见,大多由大型房企接手,为何浙江广厦最终选择了广厦控股?上市公司将主要营收来源的项目转让给母公司,此类交易符合股东利益吗?
为何退出房地产?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并于199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家建设部推荐的全国建筑业首家上市公司。2001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建筑施工业转为房地产开发。
2015年9月9日,浙江广厦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议案》,正式提出在三年内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转型文化等新领域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浙江广厦陆续出售部分房地产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剩余正在开发和储备的项目仅有杭州天都城项目。(注:2018年3月,星桥J-30地块竞得者为广厦通和置业,属于广厦控股,不在上市公司旗下。)
天都城项目系大盘滚动开发模式,截止到目前,项目剩余储备用地一宗,为 A07 地块,占地面积 63081㎡;目前正在开发尚未销售的项目 1 个,为天祥 B 项目,占地面积 45673㎡,建筑面积122109㎡;在售项目主要为已竣工项目温莎花园、爵士花园、枫桥公馆等少量尾盘销售,以及预售项目宾果公寓、滨沁公寓。
浙江广厦重大事件时间表
草案披露,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天都实业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5.22%、89.73%和73.24%,可见房地产业务是浙江广厦最主要的营收来源。而影视业务的经营主体广厦传媒自置入公司后连续三年均未达业绩承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在现场质询,若影视文化的收购事宜迟迟未得推进,同时公司又失去最主要营收来源的房地产业务,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会造成重大影响。
对此,广厦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霞回应,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日趋严厉,房企分化加剧,作为二三线地产开发商的天都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不强,上市公司通过出售房地产业务,以求资金用于文化大文化领域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的。
“尽管现有影视文化业务体量尚小,且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目前尚未进行实质性并购,但近几年来公司经营层重心一直以投资并购为主,在积极寻找大文化行业内的并购机会。”张霞认为,“无论从战略目标的实施,还是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角度考虑,退出房地产、并购优质资产都是公司 2018 年的核心重点工作。”
曾与融创、大家等多家房企接触 为何最终选择广厦控股?
本次媒体说明会上,浙江广厦还透露前期与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过接触,其中包括融创、大家。
2015 年-2016 年期间,公司曾与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过接触,就天都实业出售事宜进行商谈。但由于天都实业承继了天都城所有的历史开发项目,开发周期较长,涉及的遗留问题较多,第三方普遍不愿意接受公司股权整体转让,而倾向于净地交易,税负成本较高;
同时由于天都城项目系大盘开发,在公建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分摊成本较高,第三方基于土地成本测算交易价格而不考虑公司已投入成本,在交易报价上与公司预期相差较大,对交易商谈形成了障碍,因此均无法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
在与外部第三方商谈无结果的情况下,基于天都城项目整体开发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以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三年内退出房地产的兜底承诺,公司选择与广厦控股就交易事项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