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一个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的三年行动计划,日前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份计划,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供而未用”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三个板块,出台了10项全新的政策举措。
根据计划,到2020年,我市要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万亩;2017年12月31日之前形成的、超过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供而未用”土地全部完成处置,2018年动态新增的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完成率达90%;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
盘活存量土地,市政府拿出了什么举措?
记者了解到,在“批而未供”方面提出,经营性用地实施先存量后增量的用地保障模式,先安排“批而未供”土地,后安排存量盘活挂钩指标。确实无法消化的,可以通过指标盘活的方法进行消化。同时,加快推进征地拆迁,2015年之前的拆迁项目,原则上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零。未按要求完成的,暂停该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而对“供而未用”土地,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凡是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暂停该土地使用人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资格。
同时,宁波将创新“供而未用”土地处理方式,因企业原因闲置的土地,可采取限期开工建设或土地储备回购的方式进行处置,也可按二级市场试点政策,引导进入二级市场实施转让。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我市推出了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允许复耕盘活、实施倒逼机制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