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人都在磐安县城上班,家里三间房有6个房间可以出租,如果一年中有半年租出去,一年至少可增收一两万元。”磐安县大盘镇小盘村村民周美菊昨天对记者说。
如今,在磐安农村有许多像周美菊这样的农民到城里上班、买房,留下闲置的农村住宅。与此同时,不少市民有去乡村休闲、度假、养老的需求。上周五,磐安推出了首批19户“共享农屋•磐安山居”(以下简称“共享农屋”)的近70个房间。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集中将闲置的农民住宅推出来租赁。
“共享农屋”按幢出租
据了解,磐安县农家乐已远不能满足市民需要,而农村房屋空置率高,通过集合闲置房屋,利用互联网作为媒介,以实现城乡功能互换、生态空间共享目的。“共享农屋”项目就是在不改变农屋所有权前提下,将农村闲置住房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平台向游客开放。该项目利用磐安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农村闲置住宅,吸引城市居民中长期到磐安创业、休闲、度假、养老,是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的新模式,也是帮助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这个项目从去年11月底开始启动,经过近4个月的筹备上周推出了首批试点的“共享农屋”。
首批“共享农屋”的试点之所以放在小盘村,是因为这个村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盘山麓,351国道穿村而过,自然环境优美,已成功创建A级景区村,离景区和磐安县城都较近,地理位置优越。该村的产业收入以种植高山蔬菜、中药材为主,旅游服务业刚刚兴起。首批纳入“共享农屋”的共有19户,按编号分为1至19号,已在网上进行展示。“共享农屋”按幢出租不拆分,共享时间有全年,有的5~10月。收费也有参考标准:住宿5天以内,30元/天/间,住宿5天以上15天以内,20元/天/间,住宿15天以上30天以内,18元/天/间,住宿1月以上,400元/月/间。市民也可在此基础上,与农户协商出租价。
安居乐养、主客共享
为了做好“共享农屋”工作,磐安县成立了试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农屋的确定、信息采集、信息发布、对外营销工作。各乡镇成立共享办,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各村共享农屋工作的指导、发动。各村成立共享农屋合作社或运营公司,具体负责市民对接、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为确保“共享农屋”项目让市民和农民都从中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安居乐养、主客共享的乡村生活,磐安还出台了试行的“共享农屋”实施细则,从准入条件、基本条件、信息采集、交易流程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共享农屋”准入条件为农村合法建筑、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基本条件。已装修农屋必备基本条件为:已进行卫生改厕;开通电、热水、网络、有线电视;外墙已美化,房前屋后整洁有序等。另外,为进一步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各村合作社将积极提供配套有偿服务,如 “共享菜园”“共享食堂”等。
小盘村村务监督主任孔彩云说,网上公布消息后,来咨询、现场看房的市民络绎不绝。村民也做好了接待准备,相信很快就会有市民来村里入住。
为了方便市民预订,本月底,“共享农屋”的网络平台将对外启用,到年底,磐安“共享农屋”将增加到1000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