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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2340万发展资金 扶持台州薄弱村发展

2018-02-25 10:40  来源:中国台州网 记者 王晓峰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度省级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对28个县(市、区)进行补助,重点扶持薄弱村发展。其中,台州市黄岩区、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等4个县(区)获省财政支持,共计2340万元。

  所谓薄弱村,即集体经济薄弱村,指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村。这里说的年收入包括各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不含项目补助和村干部报酬补助。

  目前,全省的薄弱村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这5个市。为帮助薄弱村“摘帽”,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26+3”县(26个加快发展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级集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从公布的分配表来看,全省共有28个县(市、区)获省财政支持,共计12856万元。其中,黄岩区180万元、天台县890万元、仙居县700万元、三门县570万元。

  那么,台州市薄弱村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台州市共有薄弱村1697个,是全省消除薄弱村的主战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去年,台州市下发《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就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作出了总体要求。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计划消除薄弱村709个,实际消除薄弱村1360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91.8%,占全市三年消除总任务数的80.1%;各县(市、区)均已完成省市消除薄弱村年度任务数,其中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市等5个县(市、区)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此外,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已有3400个,占总村数的73.2%,各县(市、区)都已超额完成省定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指标。2017年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达52.41亿元,比上年的47.71亿元增长9.85%,各县(市、区)增长率均超过全省2016年平均增速5.85%。

编辑: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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