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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登记 让农民吃上财产权定心丸

2017-09-23 10:1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前天上午,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建办的工作人员来到浦口街道东江村村民丁建中家里,将刚刚制作完毕的不动产权证交给他,这处建造于1991年的农村小洋房,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在嵊州,像丁建中这样的宅基地和住房,正在不断推进的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获得权属确定,这为农民带来了切切实实的获得感。

  丁建中家的这处四层小楼,给予确权的占地面积为115.8平方米,房屋面积为318.3平方米。按照嵊州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相关标准,其第四层属于“少批多建”,不能予以确权,但考虑到不影响村民的实际生活,嵊州市特别出台了分类处理的执行标准——在兼顾法、理、情的前提下,对部分“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行为,处理到位后,允许在补办相关手续后按批准面积确权办证。

  “有了不动产权证,就等于吃上了一颗财产定心丸。将来如果遇上拆迁征地,就有了保障,家庭和邻里纠纷也可以有效避免。”大半辈子都在农村生活的丁建中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告诉记者,农村家庭往往会因为房产问题起纷争,一个主要原因是在没有确权的情况下,无法由相关法律提供保护。“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为农民的财产权益撑起了保护伞。”丁建中说。

  2014年起,嵊州市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测绘工作,为确权登记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在确权登记推进过程中,嵊州市以户申报、村审查、镇审核、市发证为基本流程,确保信息公开,使村民对自身权益有清晰的认识。家住三江街道阮庙新村的82岁老人周财香,因为年事已高,办理各种事项不便,日前,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施展将包括农房登记农户申报表、处理意见通知书等在内的文件送到老人家中,请她核准后签字。“农房确权登记事关村民切身利益,一定要把政策说细说透。”施展告诉记者,通过大量的政策宣传,许多村民都非常支持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工作。

  “办理农房不动产权证,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有获得感,同时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华鹍认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嵊州市农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采取暂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为了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村民在今年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本该由自己支付的不动产测量费现在也是政府统一买单。截至目前,嵊州市已经完成21个乡镇合计127.62平方公里的农房数据测绘工作,目前已经颁发证书136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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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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