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烟花爆竹“双禁”满月,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原则。记者从市“双禁”办获悉,自今年7月1日全市实行“双禁”以来,警方依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在一个月时间内查处了8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劝阻15起。
7月14日,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斜桥镇斜西村的一处新工地上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有两盒烟花爆竹已被燃放。经查,违规燃放者系工地的工作人员孙某。警方对孙某及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依法对孙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26日,许村镇翁埠村,来自安徽的戚某新开服装加工厂,约来一群亲友庆祝。亲友为了营造喜庆氛围,向戚某赠送了烟花爆竹。盛情之下,戚某点燃了烟花爆竹。当天,正在巡查的村干部立即向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反映。随后赶来的民警对戚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发现,警方查处的8起违规燃放案件,地点多集中在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燃放缘由多为庆祝新店、新厂开张。
眼下,全市各有关部门正在紧盯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护航全市“双禁”。同时,各地各部门强化了全市“双禁”告知书和短信的推送力度,持续向宾馆、酒店、餐馆、商场等进行“双禁”宣传;广泛发动机关单位人员,结合“城乡防控日”定期开展“双禁”巡查;各村(社区)进一步落实婚丧嫁娶期间的“双禁”劝导,提高群众对“双禁”的配合度和支持度。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警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立即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从快从重查处顶风作案者,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禁燃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