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事人送的酒,我多次联系退给他,对方都不来拿,所以上交给你们。”日前,长兴县和平法庭的一名法官将当事人送的两瓶酒拿到长兴县法院监察科。
就在两天前,另有一名法官主动上交了1000元现金。“当事人对结果很满意,以此表示感谢。后来由我们出面,退还给了当事人。”长兴县法院监察科工作人员程笑盈说道。
今年,长兴县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详细部署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内外齐管、公私皆抓、自查他纠并举等做法均取得一定成效。
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长兴县法院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得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执行的礼金、礼品、礼券(卡),应当场拒绝并退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三礼”,应当主动上交。“上交的‘三礼’我们会协助做好退还工作,对实在无法退还的,按规定处理,上交廉政专用账户。”
与此同时,该院公私皆抓,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中层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要求中层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尚俭戒奢、勤俭节约,带头倡导新风气,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严格控制规模,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歪风。
在倡导工作人员自觉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的同时,长兴县法院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部分群众担任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并从内部审判执行部门选取13名廉政监察员,内外齐管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虽然大家都是同事,但单位赋予我反腐倡廉的责任和义务,我就不能有做老好人的心态,决不怕得罪人,这也是对同事最好的帮助和保护。”廉政监察员之一的长兴县法院卢勇郑重地说。“自查他纠并举,开展重点专项检查,提高政府阳光热线和服务水平,也是我们强化落实监督的两条路。”长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长兴县法院先后对2014年以来落实巡查整改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专项整治执行难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自查问题、落实整改。制定《“12345”政府阳光热线运行管理办法》,提高阳光热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据统计,上半年长兴县法院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26份,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党纪教育一刻钟”、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等为载体,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十余次。开展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司法改革等内容的重点专项检查5次,以及针对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的审务督查6次。受理12345热线49件,均及时处理、按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