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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98项事项列入 4个开发区先行试点

2018-05-08 16:33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王旭东

  近日,我市下发《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98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是进一步减少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我市列入改革试点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到市场监管、公安、文广出版、交通运输等21个审批监管部门。通过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等5类改革审批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

  记者看到,98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告知承诺21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7项,强化准入34项。2项审批改备案的事项中,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将有效降低开办的难度,缩短办理时间,大大方便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小食杂店为例,原先开一家50平方米以下的小食杂店,要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好营业执照,再办好《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且要现场核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改为备案后,办理时间由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变为当场办结,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少到5项。

  “‘证照分离’改革,是对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提速。”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事项来看,“证照分离”改革了审批的方式,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了,也实现了“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接下去,绍兴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要求,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每个事项的监管方案。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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