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文明网公布,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新一轮提名名单中,浙江共有18个城市入围。其中,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入围地级市提名。杭州建德市,湖州安吉县、德清县,嘉兴海盐县、嘉善县等15个城市入围县级城市提名。
去年11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其中,浙江丽水市、湖州市、台州市3个地级市,诸暨市、海宁市、长兴县、余姚市、桐庐县、瑞安市6个县级市和县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宁波市、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温州市5个地级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截至目前,浙江已有14座城市相继拿到“全国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