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结对的市属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参与对口联系区县(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而对口联系区县(市)要为律师调解试点、城市管理执法和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等全国性的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结对的市属律师事务所将与对口联系区县(市)的两三家区域性中小微律师事务所开展为期两年的“牵手结对”,并依托市属律师事务所的优质师资和培训平台,把对口联系区县(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纳入培训对象,实现培训资源共享。
除此之外,区县(市)结对的律所还可以参加市属律所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学习交流先进发展理念以及议事、监督、决策等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事务所管理,增强竞争力。同时,对口联系的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有关对外考察调研、交流学习时,可以邀请对方共同参与,并将行业内关心关注的问题列入调研考察议题。
据悉,该制度建立之后,不仅能有效缓解我市律师行业发展不均衡的现状,而且还有利于优化整合全市律师行业资源,共享法律服务成果,提升律师服务品质,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对于更好服务各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更好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