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梦想小镇闲林港亲水平台
浙江在线9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俞侃)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河长制这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于9月4日发布了《浙江省河长制建立验收办法》,并将于11月15日前对全省各设区市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是否到位、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制定、监督与考核、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等五大部分。
其中,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其中关键一环。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浙江河长制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全省各市、县(市、区)要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并与“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合署,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的人员、岗位和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地区总河长,所有河流水系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村级河长,并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对存在劣Ⅴ类水质断面的河道,所在地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河长。市级、县级河长明确相应的联系部门。河长办要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同时将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
今年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自验,各设区市完成预验收,并向省河长制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2017年11月15日前,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完成对各设区市的验收。另外,今年89个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考核还将与浙江平安市、县(市、区)的创建挂钩,河长制考核被评定为B档、C档的县(市、区)将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