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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杭州成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之一

2017-08-29 11:26  来源:杭州网 

  杭州要开始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了!

  近日,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首批试点城市13个,杭州是其中之一。

  其余12个城市为:北京、上海、沈阳、南京、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

  这也是继建立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入选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后,杭州在建设租赁试点城市的又一个重磅消息。

  上周五,很多人期待的杭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也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始进行网上听证。

  种种迹象表明,杭州建设租赁住房市场正在由上至下稳步坚决大力度地推进中,相较目前动不动就要求全款买房的火爆房地产市场,或许今后在杭州真的可以说,买房不如租房。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目的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这次试点的13个城市,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租赁住房需求较大”。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目的就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方案》明确指出,要在这13个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另外,《方案》也提到了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方式和监测监管制度。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而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也不得转租。

  杭州将探索村集体10%留用地上

  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设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正在网上听证的杭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提到:杭州要“积极探索村集体10%留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住房建设”。

  同时,为进一步拓展租赁房源,杭州还将鼓励引导企业将闲置、低效的土地、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按规定建设或以幢、层为基本单位改建为租赁住房。

  按照《征求意见稿》,杭州将于9月底前,推出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进行试点。结合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生态经济带等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未来三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

  相关部门回应:

  具体工作方案8月31日后出台

  昨天,相关部门也对杭州要开始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做出了回应。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国家层面的《方案》刚出来,具体细则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市房管局则表示,《方案》落地到杭州,没有那么快,具体要看杭州方面出台的政策。目前,相关《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听证,对于里面提到的“探索利用集体留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内容,等8月31日公示后,会做相应的解答。

  市建委方面表示,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要先由国土部门确定了哪块集体土地可以参与集体建设后,然后交由规划部门进行统筹规划,最后再由建委统筹,由相关单位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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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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